办理结果:C类
公开
黄自水委员:
你在政协屏边县十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屏边大道重要交通道口建设交通指示信号灯的建议》的第13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提案内容及要求,我局组织专人展开调查,屏边大道为国道,根据公路管理部门意见,该段道路不适宜安装指示信号灯。
感谢你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9月5日
(联系人:赵映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