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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

  办理结果:B类

  公开

堵志华等代表:

  你们在屏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帮助建设和平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建议》第7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门有关屠宰行业建设管理的工作要求,我局2022年已将和平生猪定点屠宰场列为屏边县生猪定点屠宰网点设置规划上报州级,同时多次与和平镇人民政府联系,提前谋划屠宰点建设项目并开展选址工作。根据2022年州农业农村局下发《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 2022—2030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距离县城80公里以上或车程120分钟以上,无法通过配送保障生猪产品供应的乡镇,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及周边乡镇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同时州级下达屏边县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指标一个。结合屏边县实际,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拟定在和平镇建设,请你们根据屠宰点建设规定尽快对项目进行选址。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将积极主动配合和平镇人民政府共同努力争取建设和平镇生猪定点屠宰点项目立项,采取招商引资方式引进和平镇生猪定点屠宰点项目开工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10月17日

  (联系人:万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