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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民政局 屏边县财政局对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屏边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2-11-29 浏览次数:

  办理结果:B类

  公开

王云等代表:

  你们在屏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村小组长保险待遇的建议》的第4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受资源、地理、历史等因素制约,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北部县市,甚至与南部县市相比也有拉大趋势。由于我县经济总量小,发展相对落后,财政收入基数较小,实际可支配财力十分有限,自给率较低,2021年财政自给率仅为10.9%,每年需要靠上级给予大量的补助才能维系收支平衡。鉴于我县财力十分困难的实际情况,目前县财政无力在省州文件已规定的补助范围外解决小组长保险待遇问题,待财力有所提高时逐步解决此问题。

  感谢你们对我县民政、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县民政局                      屏边县财政局

  2022年9月22日

  (联系人:县民政局周广书;县财政局修邓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