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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卫生健康局对政协屏边县十届一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屏边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22-11-29 浏览次数:

  办理结果:A类

  公开

万直燕委员:

  你在屏边县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把县人民医院老院区划转给县妇幼保健院使用的建议 》的第6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该建议后,屏边县卫健局召开会议研究,将该件建议交由办公室负责办理,屏边县新区人民医院建成后,相应的科室已搬至新区开展工作,后因开远市人民医院对口帮扶屏边县人民医院,急需开展相关业务,县医院老院区将继续使用。

  为解决县妇幼保健院用房面积不足的问题,经向县委、县政府请示,在屏边县人民政府第十七届第7次常务会议纪要中第十八条中会议决定,同意将 PTH(2022)2 号面积 1.2406 公顷(18.609亩)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给屏边县卫生健康局作为屏边县妇幼保健院(改扩建)建设项目用地。屏边县卫健局于2021年9月16日申报红河州屏边县妇幼保健院改扩建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设置床位150床,新建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并于9月23日取得发改立项批复。截至目前,该项目用地事宜已向县自然资源局申报办理,其他前期工作正在开展中,完成了地方政府债券申报方案。项目2022年参与云南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评审,但因屏边县妇幼保健院收支不平衡等情况,未争取到2022年专债资金。下一步,已继续申报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或银行贷款,进一步争取上级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推进。

  感谢你对我县卫生健康系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9月20日

  (联系人:杨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