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B类
公开
张国华等代表:
你们在屏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城区车辆停放问题》的第13号建议,已转交我镇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屏边县玉屏镇历来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在收悉《关于规范管理城区车辆停放问题》的第13号建议之后,我镇高度重视,认真分析代表建议,并落实具体承办站(所)和承办人员,明确办理时间节点,倒排办理工作计划,抓好抓实建议办理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压实责任。主动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分析代表提出的建议,召开党委班子扩大会议研究,把办理工作具体落实到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员,明确办理时间节点,倒排办理工作计划。同时在办理过程中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充分听取意见,积极吸收成为政府决策。
二是积极配合,主动沟通。按照办理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分办单位做好办理工作,主动加强与分办单位的沟通,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学设置城区车位规划,与消防救援大队对城中村消防通道进行排查,积极采纳分办单位意见,切实将分办工作作为推动玉屏镇相关问题解决的有效抓手,全力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三是加强指导,建章立制。玉屏镇结合全镇工作实际,组织四个社区干部分析研究,建立管理规章制度,在社区宣传车辆乱停放可能带来的后果及承担责任,待城区停车位规划后,积极引导车主将车辆停放到指定车位,有序规范城中村停车难问题。
感谢你们对我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10月26日
(联系人:朱雄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