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B类
公开
王明红代表:
你在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村委会干部落选后养老政策的建议》的第40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建议办理事宜,指定建议办理分管领导和办理人员。对此建议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与协办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积极沟通协商,组织工作人员到村委会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多方听取代表们对建议办理的要求。根据《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村(社区)干部在职期间固定生活补贴和落实村(社区)干部“两险一补”的通知》(屏政发〔2008〕55号)规定,离任补偿采取一次性补偿的办法,根据享受对象任职年限,每任职一年补偿一个月岗位补贴,补偿费按离任时最后一个月固定生活补贴为计算标准。
以上是我县实行的村干部离任补贴政策,关于你提出的把村干部按照任职年龄给予生活上的补助,省、州未出台相关文件,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提出有关建议,争取政策及资金支持。
感谢你对我县党建、民政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多为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 屏边县民政局
2022年9月29日
(联系人:县委组织部保宇鹏,县民政局周广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