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类
公开
熊芳、杨婉涯委员:
你们在政协屏边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优化人才流动机制的建议》的第91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结合我县的实际,对《关于印发屏边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屏组通〔2021〕35号)文件中的“三、严格流动调配程序(一)调动方式2.从外县市调入本县的,视情况采取考核调动或公开选调的方式进行。原则上从外县市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调入的,安排在本县乡镇工作;县属部门调入的,安排在乡镇或县属部门工作;”的规定,对其中的“原则上从外县市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调入的,安排在本县乡镇工作;县属部门调入的,安排在乡镇或县属部门工作;”的规定做出修改。改为:结合我县实际,无论是从外县乡镇还是县属部门调入我县工作的公职人员,我县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考核情况酌情安排到相应岗位。
2022年3月9日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 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屏边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屏组通〔2022〕11号)文件中已改为:(一)调动方式1.外县市调入本县的、县属部门之间相互调动的,采取考核调动的方式进行;(二)考核调动的资格条件1.从外县市调入本县的,原则上乡镇调乡镇、部门调部门。
感谢你们对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6日
(联系人:松发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