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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屏边县十届一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12-05 浏览次数:

  办理结果:A类

  公开

毛文华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屏边县十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县文化馆至县老干部活动中心一段路安装路灯的建议》的第12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屏边县大围山民族广场旁的县文化馆至县老干部活动中心一段路有县文化馆、县文化和旅游局、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县健体中心、县党群活动中心、县党群活动长廊、县老干部活动中心等单位和活动场所,这些公共的活动的场所,是包括青少年、中年、老年人等屏边市民和外来游客健身、散步、纳凉、娱乐的公共场所。但这些单位和场所广场门前的一段路没有路灯,一到晚上,道路比较昏暗,给人们活动带来极大的不便和安全隐患,也和屏边县的城市形象格格不入。建议在县文化馆至县老干部活动中心一段路安装路灯,解决屏边市民和外来游客到此处活动带来极大不便,减少安全隐患,提升屏边的城市形象。”这一提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组织专员积极开展调研。

  根据实地勘察结果显示,该建设路尽头至县气象局路口小路路段到了晚上,路灯比较昏暗,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需要安装路灯的道路提前做好勘察、布线工作,该路段已于2022年8月完成路灯安装工作,同时,我局还将加强路灯的运营维护,派专人对道路路灯进行管理维修,及时发现故障灯具,及时维护修理,把民生实事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切实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感谢你们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8月15日

  (联系人:夏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