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类
公开
兰玉发等代表:
你们在屏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新华乡蔬菜种植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109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县农科局高度重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县烟草公司安排《新华乡戈纪街村委会蔬菜大棚建设项目》,资金15万元,给予帮助新华乡戈纪街村开展示范大棚建设。在今后的工作中,县农科局将根据《屏边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项目奖补实施方案(试行)》(屏办发〔2021〕27号)文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对接,继续组织申报项目给予完善。
感谢你们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10月17日
(联系人:万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