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B类
公开
赵映燊等代表:
你们在屏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新华乡菲租克村委会肉牛养殖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的第10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此建议符合肉牛养殖向规模化养殖发展的要求,新华乡菲克村委会地处高寒山区,是农业产业相对薄弱滞后的区域,在该区域发展肉牛,不仅具备肉牛品种可就地解决,优质草料易得等得天独厚的条件。相较养鸡、养猪等养殖,更具有价格高、价格稳、饲养管理技术水平要求相对低、疫病风险相对小、效益好、效益高的优势,是新华乡巩固脱贫成果,比较适合脱贫农户后续持续增收选择的项目。我们十分重视该建议,养殖小区的建设,一是选址必须符合养殖小区建设用地要求,即选址须规避下列区域范围:禁限养区、水源保护区、生态红线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城镇规划区;二是因养殖小区在运营过程中,容易造成疫病传播,不利于动物疫病预防管理控制,因此建设养殖小区,应考虑组建养殖专业合作社,统一规范专业管理运营,方能收获预期养殖效益。
经县农科局与部分代表沟通对接,建议所述养殖区建设初步落实选址用地未能落实,待菲租村委会进一步研究落实选址后方可考虑该养殖区建设问题。届时,县农科局将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为项目落地贡献一份力量。
感谢你们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10月17日
(联系人:万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