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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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界:
你们在政协屏边县十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出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规划及加大宣传力度的建议》第66号提案,已转交县自然资源局、县农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屏边县“三区三线”划定情况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云自然资函〔2022〕34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9号)及省、州工作要求,目前我县正在开展屏边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三定工作。通过几轮不断修改完善,已初步完成了我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划定“二上”成果已上报省厅和国家审查,目前正在根据自然资源部最新要求进行修改完善。我县“三区三线”“二上”划定成果为:耕地保护红线面积29.2688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面积15.1509万亩(其中坝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0.4279万亩),划定生态红线61.3747万亩,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倍数为1.2998倍,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89.7075亩(其中集中建设区22.1595亩,弹性发展区67.548亩)。
二、加强耕地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云自然资〔2022〕1号)精神要求,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县自然资源局已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传达学习,并将两个文件转发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学习贯彻落实。根据文件要求,屏边县自然资源局草拟了《屏边县贯彻落实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方案》,通过征求意见、经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正式印发《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屏边县贯彻落实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屏政发〔2022〕19号);二是县农科局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并于2022年3月2日制定印发了《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全力以赴保夏粮丰收的通知》,明确了2022年粮食生产计划、粮食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指导意见、农业保险投保任务分解等内容,确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三是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禁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三、积极开展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县自然资源局已着手开展编制屏边县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进一步落实好耕地“进出平衡”工作,有效制止耕地“非粮化”和“非农化”行为发生,以确保我县耕地不减少。
四、全面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管
一是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力度。2022上半年来,县自然资源局共开展土地、矿产动态巡查168次,共计出动人员300人次,其中开展土地巡查99次,出动人员155人次,开展矿产巡查69次,出动人员145人次。共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8份(其中土地12份、矿产6份)、《行政责令改正通知书》共计44份、函告有关部门5份。二是加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2022年上半年完成2021年第四季度135个土地图斑和补充土地图斑90个举证和核查填报及查处工作。积极开展2021年度355个耕地流出图斑排查整改填报工作,排查整改填报工作已逐级上报到自然资源部,待自然资源部审核反馈结果。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为有效营造耕地保护工作宣传,积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一是把耕地保护工作新规定、新政策作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了学习宣传。二是积极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和“六月安全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对耕地保护进行大力宣传,并以宣传手册、宣传围裙、环保袋等形式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六个严禁”“八不准”“十个一律”等宣传材料,共发放宣传材料51220余份。同时订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汇编50余册发放到各乡镇进行学习宣传。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耕地保护的相关要求,胸怀“国之大者”,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这条红线,维护粮食安全,按照《屏边县贯彻落实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方案》要求督促指导乡镇落实耕地保护工作,同时加快编制全县耕地“进出平衡”方案,落实重大项目占补平衡,确保耕地不减少。
感谢你们对我县耕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县自然资源局 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9年21日
(联系人:韦功洪,万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