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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 屏边县民政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22-11-30 浏览次数:

  办理结果:B类

  公开

陈亚娇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障的问题》的第17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建议办理事宜,指定建议办理分管领导和办理人员。对此建议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与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积极沟通协商,组织工作人员到村委会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多方听取代表们对建议办理的要求。

  根据《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村(社区)干部在职期间固定生活补贴和落实村(社区)干部“两险一补”的通知》(屏政发〔2008〕55号)规定,一是社区干部养老保险,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定执行。在职期间的个人缴费部分在其补贴中代为扣缴;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社区干部离任(或落选)后,财政不再负担。二是村(社区)干部在所在的农村村民委员会党组织、村委会、城市社区居委会党组织、居委会换届选举中落选的,可享受一次性离任补偿。补偿根据享受对象任职年限,每任职一年补偿一个月岗位补贴,补偿费按离任时最后一个月固定生活补贴为计算标准。

  同时,在现行政策下,我们从提高在职薪资入手,着力强化村(社区)干部待遇保障。制定《关于提高屏边县村(社区)及村(居)民小组干部绩效考核奖励方案》(屏民政联发〔2022〕1号),在基本报酬之外,按照“不低于当地村党组织书记或社区专职工作者全年基本报酬的20%、不高于全年基本报酬的100%”补贴标准发放村(社区)干部绩效,2021年底共考核村(社区)干部337名,共计发放奖励资金90.745万元。

  关于你们提出的参照河口、弥勒等县市,出台在基层工作15年离职后可拿到在职工资的50%,工作20年离职后可拿在职工资的60%的建议,省、州未出台相关文件,考虑我县实际财政收入情况,在没有上级政策及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即使出台地方政策也无力执行。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考虑村干部离任政策,并积极向上级部门提出有关建议,争取政策及资金支持。

  感谢你们对我县党建、民政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多为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              屏边县民政局

  2022年9月29日

  (联系人:县委组织部保宇鹏,县民政局周广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