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B类
公开
陈林等代表:
你们在屏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设建筑垃圾处理厂的建议》的第20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城乡经济和城镇化建设不断发展,各类建设工程也在不断推进,建筑垃圾也在不断产生和累积中,因此你提到的“建设一个设施完整、功能齐全的建筑垃圾处理厂对建筑垃圾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大势所趋。
建设建筑垃圾处理厂一直是我局的工作重心,也摆在工作议程的重要位置。并多次对建设建筑垃圾处理厂进行选址,但由于受地理、环境等各方面因素影响,选址相当困难,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地点。另外,由于我县建筑垃圾量相对周边县市来说量小,这对于招商引资企业吸引力不够,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投资主体。鉴于此,建设建筑垃圾处理厂暂未实施。
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努力创造条件。一是努力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优化工作方案,进行多方筛选,确定建筑垃圾处理场的选址地点。二是努力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确定投资主体,针对建筑垃圾处理、厨余垃圾等方面进行招商引资。引进专业团队或环卫公司,负责日后建筑垃圾处理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尽快实现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对建筑垃圾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计划于2024年年底前完成建筑垃圾处理厂建设。三是对建筑垃圾运输进行规范化管理。联合相关部门对建筑垃圾、工程物料等开展专项整治,组织联合执法,查处不按规定运输的车辆,杜绝私自倾倒、沿途抛撒等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城市环境和道路环境。
感谢你们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9月20日
(联系人:夏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