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自然资函〔2021〕54号
赵映燊等代表:
你们在屏边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帮助调整新华乡集贸市场建设用地工作的建议》的第87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新华乡集贸市场建设用地需求,我局已安排技术服务单位进行实地测量,通过对项目用地情况进行分析,项目拟申请用地3.9189公顷,其中耕地3.4652公顷(水田2.7927公顷)。2017年批复《屏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已经布局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建设用地指标已经满足该项目,后期我们会协助新华乡人民政府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后纳入乡集镇成片开发方案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开展集体土地征收,进而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感谢你们对我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8月23日
(联系人:韦功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