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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屏边县九届五次会议第9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1-12-31 浏览次数:

何忠诚委员:

  你在政协屏边县九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区精细化管理的建议》第91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我国私搭乱建处置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9月,根据国家机构改革意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职能划入县自然资源局,执行城乡规划法的法定机关变更为自然资源部门。自机构改革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无私搭乱建处置方面的法定权限。目前私搭乱建整治工作主要从两方面开展:一是规划区内非住宅小区内的私搭乱建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玉屏镇、县水务局、县公安局等部门配合开展综合执法;二是规划区内住宅小区私搭乱建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排查出疑似私搭乱建名单,县自然资源局认定后下发相关法律文书,法律程序完备后,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拆除。截至目前,2021年共拆除住宅小区内私搭乱建25户,拆除面积745.2㎡。

  今年以来,为着力提升人居环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是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1年共实施改造45000平方米,道路提质改造1200米,小区停车位改造400个,养老服务设施1处,居民幸福感明显提升。二是分片区网格化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效率。针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城市乱象易反复问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无缝衔接换班制”,同时实行分片区管理制度,将屏边县城规划区分为三个片区,实行定人、定岗、定标准管理,每月进行考核评分,绩效奖励与考核结果挂钩。截至目前,共处置占道经营462起,乱贴乱画260起,乱堆乱放232起,损坏市政公用设施行为1起,没收散发小广告400余份,清理墙面小广告200余平方米;查处机动车损坏隔离栏7起共90米,机动车损坏绿化5起,在苗乡屏边公众号和屏边电视台曝光违法违规行为5起,通过“以案释法”“教惩结合”的方式,有效转变了城市风气,各种城市乱象大大减少,占道经营以路为市的现象基本消失。

  感谢你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12月6日

  (联系人:刘成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