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屏边县人民政府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5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10-27 浏览次数:

办理结果:A类

  公开

屏政函〔2021〕39号

褚武明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完善屏边县县城道路路牌设置和悬挂的建议》第256号提案,已转交屏边县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屏边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关于完善屏边县县城道路路牌设置和悬挂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在收到交办通知后,政府领导及时作出重要批示,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具体承办,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踏勘。经踏勘,屏边县县城规划区新增道路已于2020年经屏边苗族自治县地名委员会研究并进行命名,县城内主次干道已设置相应的道路标识,但在人行道、十字路口处未设置相应的人行指路标识和导览标示牌。

  屏边县根据提案建议内容,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申报了开展城区路牌完善项目,计划在滴水苗城城门、大平田广场、文化路等部分人员较集中场所新增设道路指路标识、旅游导览标识牌。目前,已完成标牌安装选址和具体安装方案的编制、标识标牌设计选型和智慧导览牌设计等工作,并于2021年9月10日正式开工建设,预计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感谢你对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9月23日

  (联系人:松发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