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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对政协屏边县九届五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屏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1-12-29 浏览次数:

屏民宗函〔2021〕1号

周保金委员:

  你在政协屏边县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永胜村委会母租白自然村作为全县苗族文化特色村寨进行规划建设的建议》的第31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民族特色村是民宗局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国家会对民族地区的发展配套一定的项目资金,用于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果。

  2021年,中央、省、州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对我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提升工作注入了一定的项目资金,但鉴于我县发展总体滞后,有限的发展资金无法顾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需求,乡村振兴的任务还相当艰巨,为体现集中能力办大事,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上级下达我县的民族团结示范创建项目经费进行整合到乡村振兴工作中统筹使用。县民宗局无法筹集更多的资金实施单一的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母租白民族特色村的规划和建设无法实施。

  感谢你对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8月30日

  (联系人:黄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