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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民政局对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屏边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12-30 浏览次数:

年泓羽代表:

  你在屏边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居)民小组副组长待遇的建议》的第10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屏边县民政局对此建议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建议办理事宜,并全力推进建议办理工作。多年来,屏边县委、县人民政府一直都很重视村(社区)干部和村(居)民小组干部待遇问题,根据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民政局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红河州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的通知》(红组发〔2019〕3号)精神,只要求提高村民小组长误工补贴,加之县级财政吃紧,所以村小组副组长生活补贴依然为45元/月,没有提高。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村干部实际困难,为相关职能部门将来决策提供情况支撑。

  感谢你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8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广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