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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屏边县九届五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1-12-31 浏览次数:

何忠诚委员:

  你在政协屏边县九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修复和完善县城区建筑物顶灯带的建议》的第48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风貌街区改造工作,严格执行《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屏边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理,文明执法,积极开展相关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对城区改造工程的检查巡查,发现隐患部位及时告知旧城改造指挥办公室安排相关施工单位整改。因改造工程尚未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审计及归档工作,改造工程暂未移交我局管理。二是实施灯光映城改造加快对城区重要节点楼宇亮化、路灯照度不足地段提升改造。2021年完成新城片区、文化路、大平田片区景观灯具修复;对城门广场、大平田环岛、大围山民族广场、东入城口等重要节点进行提质改造;对老城区昏暗路段新建路灯100套,提质改造双臂灯229套。今后按城市发展需要逐步完善和优化灯光亮化。

  感谢你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8月20日

  (联系人:刘成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