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玉辉等代表:
你们在屏边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关于在新华乡集镇建设殡仪馆的建议》的第70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规范丧葬行为,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社会风气根本好转,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县民政局一直高度重视殡仪馆项目建设工作。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每个县只能建一个殡仪馆及火葬场,结合我县实际及申请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的条件与投资等,屏边县已于2019年开始启动殡仪馆和骨灰堂及殡葬公墓建设项目,目前已建设主体工程,预计于2021年完成竣工。按照省州对于殡葬改革的相关要求,我县目前正积极地、有步骤地改革土葬,实行火葬,逐步实现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文明节俭办丧事,现逐步推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关于你们提出的在新华乡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建殡仪馆的建议。我局通过向上级部门争取新华乡戈纪街安置点安排福彩资金46万元建盖活动室,目前附近村民均到村活动室办理丧事,避免因丧扰民等情况的出现。
感谢你们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9月17日
(注:办理结果A类;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