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屏边县教育体育局对政协屏边县九届四次会议第6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发布日期:2021-03-02 浏览次数:

李艳碧委员:

  你在政协屏边县九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县机关幼儿园招生制度的建议》第64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城区适龄幼儿逐年增加,城区公办幼儿园学位严重不足,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制度,今年3月屏边县起草《县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明确了招生对象及招生范围,方案优先招生国家优抚对象(退役士兵、残疾军人、烈士、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现役军人、因公牺牲或死亡等)子女、乡镇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家庭特殊困难子女及县幼儿园职工子女,《方案》经多方面征求意见后已正式实施。县教育局将根据每年的情况适时进行修改,进一步加大招生宣传力度,规范招生制度,极大发挥机关幼儿园的优势,为职工提供便利。

  感谢你长期以来对我县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8月30日

  (注:办理结果:A类;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