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姣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屏边县九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屏边县民族小学周边商店及流动摊点整治的建议》第27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开展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贩专项整治。向屏边一中、民族小学校园周边的小商贩发出《关于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摆摊设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通知》,与住建、教体等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开展校园周边流动摊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多次在上学和放学时段,派出执法人员到校园周边进行蹲点执法,对学校周边流动摊贩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学校周边食品消费环境,保障校园食品安全,校园周边商店及流动摊点整治略有成效。
二是全面排查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6月初,出台了《屏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乡镇认真按照方案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食品、制售假冒伪劣、超过保质期、“三无”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各经营户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记录制度。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执法车辆12辆次,检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48家次,查处无证照经营食品、制售假冒伪劣、超过保质期、“三无”食品等违法案件7件,现已全部结案。
感谢你们对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8月31日
(注:办理结果:A类;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