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永全代表:
你在屏边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关于在新现镇美丽家园建殡仪馆的建议》的第29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规范丧葬行为,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社会风气根本好转,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我局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屏边实际,积极地、有步骤地改革土葬,实行火葬,革除丧葬陋俗。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每个县只能建一个殡仪馆、火葬场。建设殡仪馆项目投资较大,屏边县于2019年开始启动殡仪馆和骨灰堂及殡葬公墓建设项目,目前已建设主体工程,预计在2021年项目竣工。拟建殡仪馆、骨灰堂及其他基础设施等用地约22亩(14664平方米),按建公墓用地率60%计算(其余为道路、绿化用地),按每冢占地1平米测算,可建墓20000穴以上,参考历年死亡人数及今后城镇化发展因素,够用50年以上,能够很好克服乱埋乱葬陋习,解决死人与活人争地矛盾,实现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目标。关于你们提出的在新现镇美丽家园建殡仪馆的建议,新现镇已经开始规划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当前只能结合当地附近的农村活动室办理丧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积极统筹新现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建设启动。
感谢你们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9月17日
(注:办理结果A类;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