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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对政协屏边县九届四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发布日期:2021-03-02 浏览次数:

杨耀委员:

  你在政协屏边县九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街道商铺和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建议》第5号提案,已转交县爱卫办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开展广泛政策宣传。一是加大“门前三包”宣传和劝导力度,不断增强经营者创卫意识,自觉落实“门前三包”主体责任;二是利用周末赶集开展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将门前三包责任制度作为宣传的重点内容之一,为门前三包责任制度的有效落实奠定了一定的社会基础。加大对辖区内经营户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县住建局加强巡查力度。对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及“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检查存在的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城建监察大队派出执法人员,每日13小时在规划区内不间断巡逻。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采取“721”工作法,首先要求其整改,并向其解释说明违法原因及相关法律条款,屡教不改的,根据《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进行处罚。联动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对占道经营、乱贴乱画、乱排乱倒、乱扔垃圾、乱停乱放等一系列城市乱象进行了综合整治。

  感谢你对我县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10月29日

  (注:办理结果:A类,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