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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公安局对政协屏边县九届四次会议第6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发布日期:2021-03-02 浏览次数:

李杰荣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屏边县九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集中清理报废车辆及加大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的建议》的第66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由于受主客观条件的影响,屏边城区街道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活动摊位等“以路为市”现象突出,机动车乱停乱放、报废车上路行驶、摩托车占用小车车位停放现象频发,严重影响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隐患突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有效整治城区违反交通秩序、占道经营等不文明行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质。屏边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健全工作机制,找准薄弱环节,采取多项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一是针对城区部分道路狭窄的实际情况,经过认真调研,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逐步取消文化路全段大围山广场一侧、建设路新华书店对面、昆河路停车位,有效缓解交通拥堵;二是以城区违法行为多发地为重点,联合交通、城建部门对交通标线不全、不合理的路段进行排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聘请专业施工单位进行小型汽车摩托车停车位施划、大货车规定时间禁止进城等标志建设,做到标志禁令完整、醒目;三是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城市交通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从交警、住建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区域,从严、从重查处乱停乱放、闯红灯、摩托车占用小车位停放、无牌无证、报废车上路等各类影响城市形象和畅通的违法行为,强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加大对车辆的管理力度,形成常态化管控;四是集中清理易堵路段占道经营、以路为市情况,还路于交通、还路于民,城区巡逻组流动巡查时收缴用板凳、石头、锥形桶、轮胎等占用小车车位行为。通过开展常态化整治,有效解决城市车辆停放杂乱无章、交通拥堵等问题。

  感谢你们对我县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

  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10月30日

  (注:办理结果:A类;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