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远陆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屏边县九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禁止在红旗水库团坡水库周边使用草甘膦的建议》第40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在收到提案后,县水务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因红旗水库、团坡水库为饮用水水源,为保证人民群众用水安全,在水库管理范围内水库管理人员未使用农药除草,均为人工除草,接下来我局将继续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宣传管控,在水源保护范围内粘贴警示标志牌,禁止从事一切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活动,禁止使用高残留农药等。
感谢你们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10月9日
(注:办理结果:A类;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