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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情况公示公告

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12-25 浏览次数:

  根据《政协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重点督办提案办理情况向社会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重点提案42号、6号、7号、10号、8号的办理情况于2019年12月25日至31日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如对公示情况有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0年1月30日前向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3221492。

  提案号:第42号

  提案者:黄殿荃

  提案标题:关于加快滴水苗城苗文化研究中心布展速度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

  滴水苗城苗文化研究中心是屏边苗族文化传承保护的载体,也是滴水苗城的最主要亮点和看点之一。许多外来游客到屏边滴水苗城,都非常想看看苗文化研究中心是什么样子,但当前布展进度较慢,与群众和外来游客的期盼差距较远,主要原因是布展资金不到位,影响了布展工作。

  建  议:解决布展资金,加快布展速度,争取在2019年完成布展工作。

  承办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领办领导: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万执政

  督办领导:县政协主席  刘红明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为做好滴水苗城苗文化研究中心布展工作,县文化和旅游局积极组织苗族专家对《布展大纲》进行初步设计,邀请省内博物馆布展知名公司对方案进行深层次设计,并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审核。经3次方案研究和探讨会议,现已完成《屏边县民族博物馆陈列展览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项目入库、实施方案审批、监理招标、项目招标、合同签订等前期工作。目前,工程正在有序推进中。

  办结时间:2019年8月29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落实(B类)

  提案者对提案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满意

  提案号:第6号

  提案者:周保金

  提案标题:关于加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

  近年来,我县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中,狠抓集镇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乡村建设日新月异,真正做到了一年一个样,几年大变样,大部分的农村道路基本完成了硬化和村内的亮化,但是,目前仍有大部分村子环境卫生缺少定期清理整治,有的村寨道路两旁、寨边、房前屋后垃圾成堆,有的还存在着人畜混居现象,部分农户家庭卫生环境较差,为实现我县2019年脱贫摘帽,要切实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建议:

  一是以村组为主体,制定村规民约,从个人卫生、家庭卫生到公共卫生抓起,加强对各村民小组环境卫生整治。

  二是以县为主体,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投资建设村内的垃圾池、配备相应的垃圾清运设施。

  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领办领导: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镇

  督办领导:县政协副主席  杨国昌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根据《屏边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12-2020年)》《屏边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定点扶贫单位密切配合,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村小组长助理和各挂包责任人等力量,带领广大农户按照“先室内后室外、先村内后村外”的原则,在全县76个行政村,706个自然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共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12215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8788份,粘贴宣传标语201条;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清理360次,发动群众投工投劳12742人次,出动机械145台次,拆除乱搭乱建简易构筑物128起,清理乱堆乱放300起,清除无保留价值的残垣断壁128处;见缝插绿182处,绿化面积3.65万平方米;清理杂草杂物693件,清扫村组公路1039.5公里,清扫村组道路1960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3133.5吨,建成湾塘乡垃圾处理厂1座,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池684个,配置垃圾运输车10辆;配置移动垃圾设备81台;配置垃圾桶1356个,清理村内水塘66个,清理水源点237个,清理村内沟渠153.2公里,清理村内淤泥90.1吨,清理水面漂浮垃圾33.37吨;新修村内排污渠道3774.3米,埋放污水管网5457米;完成村内公厕改造14座,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改建1381座,达到“人畜实现分离,禁止人畜混居”的自然村642个;为682个自然村聘用保洁员1344名,制定了“有维护村庄卫生环境的村规民约”的自然村693个;在76个行政村建立“爱心超市”,以获积分兑换生活物品的方式,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通过聚集各级力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营造了“全民动员、齐抓共管”的整治氛围,使全县农村环境卫生得到了提升。

  办结时间:2019年9月20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所提问题已经解决(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是否满意:满意

  提案号:第7号

  提案者:付庭标

  提案标题:关于加快将城市规划区内现有公交车站点改扩建成具有苗族特色公交车亭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发展,积极推进精品县城建设,大力实施滴水苗城新城片区建设和老城苗族风貌街区改造工作,屏边城市建设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县城不仅得到扩容,而且整个县城建筑风貌充满浓郁的苗族文化特色,人居环境得到了提升,人民幸福感得到了增强,受到外界的广泛关注和一致好评。但是县城区内23个公交车站点与城市风貌不协调,风貌改造建设势在必行。

  建议:加快将城市规划区内23个公交车站点改扩建成具有苗族特色的公交车亭,使之与城市建筑风貌相一致,同时,在火车站、苗城寨门、汽车站、大围山广场、大围山景区门口等一些重要站点,利用电子屏等方式加大对屏边景区景点、人文地理、宾馆酒店的宣传力度,让外来游客更方便、更快捷的了解屏边、认识屏边、融入屏边,成为屏边一道亮丽的风景,不断提升城市品位。

  承办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领办领导: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吴显贵

  督办领导:县政协副主席  李政权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为加快推进精品县城和美丽县城建设,全力打造功能完善、设施齐全、苗族风情浓郁的精品旅游小镇,建设具有苗族特色的公交车亭,为群众出行营造方便、良好的候车环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积极与县交通运输局配合,认真抓好苗族特色公交车亭建设工作,对项目进行了规划设计,并于2019年10月11日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总投资250万元,计划建设具有苗族特色的公交站点45个,其中单廊公交站台28个,双廊公交站台17个,临时停靠点4个,目前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待招投标工作结束后,及时开展项目实施,预计将在2020年4月份完工。

  办结时间:2019年7月31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落实(B类)

  提案者对提案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满意

  提案号:第10号

  提案者:邱学江

  提案标题:关于利用滴水苗城花山广场等公共活动场所举办活动提升滴水苗城人气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

  滴水苗城是我县打造特色旅游小镇的重中之重,经过4年多的建设,目前已经基本成型并受到县内外的赞誉。但由于缺乏文化娱乐项目,目前人气不旺。花山广场、苗文化研究中心等是滴水苗城大型公共活动场所,2018年已经基本完成建设,但一直未得到有效利用。如果利用花山广场等公共活动场所组织开展诸如斗牛、斗鸡、斗鸟等竞技活动和周末、节假日篝火晚会,丰富滴水苗城的娱乐项目,吸引大量的游客到苗城游玩。

  建议:尽快完善花山广场等滴水苗城公共活动场所的设施建设,早日投入使用,并积极开展游客喜爱的斗牛、斗鸡、斗鸟等竞技活动和周末、节假日篝火晚会等游客参与互动的娱乐活动,吸引游客,增加人气,让滴水苗城活动起来、旺起来。

  承办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领办领导: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万执政

  督办领导:县政协副主席、玉屏镇党委书记  吴红昌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为提升滴水苗城人气,吸引各方游客到苗城旅游观光,县文化和旅游局在传统节日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一是春节期间,在日月广场开展迎宾活动、在斗牛广场举办“苗族花山节”传统斗牛比赛、在云水寨商业步行街举办民族商贸风情展示等活动,吸引游客9万余人次;二是“清明节”期间,在苗历广场举办退伍老兵联欢晚会,观众240余人次;三是“国庆节”期间,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在日月广场举办国家级非遗传承技艺展演14场,观众1.2万余人次;在苗历广场举办“美丽苗乡·森林屏边·月月喜相逢”广场民族歌舞系列演出7场,观众4.3万余人次;举办歌咏比赛暨“决战脱贫攻坚·献礼国庆70周年”文艺汇演1场,观众3000余人次;四是在临水寨举办“‘相约苗乡·翰墨飘香’全国知名画家书画展”活动2期,观众1万余人次。通过举办各类丰富多彩文旅活动,打响“美丽苗乡·森林屏边”品牌,集聚屏边旅游人气。

  办结时间:2019年10月10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落实(A类)

  提案者对提案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满意

  提案号:第8号

  提案者:杨  耀

  提案标题:关于加强对县城居民住宅小区“脏、乱、差”等现象管理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

  近年来,县城部分住宅小区无人管理,公共区域内、楼梯过道垃圾成堆;老城区大部分居民住宅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部分小区虽有物业管理,因物业管理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部分业主责任意识较差,有的业主不交物业费,不服从小区物业管理,乱停车、乱丢垃圾;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居民小区的卫生环境监管、指导力度不够,导致小区的“脏、乱、差”现象突出。

  建  议:

  一是依据国家和省州相关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结合屏边实际制定出台我县城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加强对城区住宅小区公共卫生的规范管理。

  二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社区要加强对小区物业管理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小区业主的法律意识,自觉配合物业企业管理好居民小区,指导好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三是政府职能部门要严格规范物业企业的管理行为,切实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支持好物业公司依法管理,对拒不配合物业管理,不交物业费用的业主采取法律措施。

  四是由县爱卫办牵头,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城区住宅小区实行每月定期督促检查,对检查问题的小区责令限期整改。

  承办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爱卫办

  领办领导: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吴显贵

  督办领导:县政协副主席、县工商联主席  马丽琼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县爱卫办密切配合开展工作,一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借鉴周边县市先进管理方法,正在起草《屏边县物业管理办法(草案)》,待《红河州物业管理办法》出台后,再进行适时调整出台;二是为推进屏边县各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草拟了《屏边县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基本流程》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相关材料,指导开展相关工作。目前盛世玉璟、水岸庭院小区正在有序推进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三是县爱卫办组织70名学雷锋志愿者进小区义务清扫,引导小区居民在爱护小区环境卫生签名栏签名,倡导小区居民爱护卫生;制作“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倡议书和纸巾宣传包向广大市民发放,在大围山民族文化广场、火车站、主要街道等固定宣传栏处粘贴爱护环境《倡议书》及宣传画;聘请消杀公司对县城区各个小区等开展两次除“四害”活动,并在各个小区建立灭鼠毒饵站;组织人员4次对各小区卫生进行巡查,及时反馈检查结果,督促问题整改。通过采取系列措施,加强对县城各小区的“脏、乱、差”清理整治,使各小区环境卫生得到了改善。

  办结时间:2019年9月2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落实(B类)

  提案者对提案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满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