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碧委员:
您在屏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县城建设儿童乐园设施的建议》第5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实地调查,发现屏边县已具备多处规模不等的儿童游乐设施。目前大围山广场附近有三个儿童游乐设施点,其中较大一个位于民族体育馆一楼,内设约400平方米的中型儿童游乐设施,玩具类型齐全,玩法多样,该场所适合1-6岁儿童使用;位于屏边县苗城民族竞技馆旁的嘉禾电影院大楼第三层,设有将近800平方米的大型儿童游乐设施,内设攀爬类、滑梯类等玩具类型,适合训练3-12岁儿童的钻、爬、跳等能力。目前,屏边县城区和滴水苗城境内儿童游乐设施资源充足,已能满足儿童户外运动及身心发展需要。
感谢您对屏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还希望你一如既往地为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19年8月30日
(注:办理结果:A类;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