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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县政协第九届三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发布日期:2020-03-04 浏览次数:

毛文华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屏边县第九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吸引屏边籍高校本科生回屏工作的提案》第26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县事业单位招聘户口限制的比例是由上级人社部门确定。

  二、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南部六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红发〔2016〕32号)第二条第(四)项规定,南部六县(河口县除外)招聘事业人员时,按不高于40%的比例限制到本地户籍及少数民族。每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设置时,结合上级下达当年可设置少数民族及户口限制的比例上限,充分考虑各单位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岗位需求,均已按上级部门允许设置的比例上限限制少数民族及屏边户籍。2017年公开招聘35人,限制户口及民族14人;2018年公开招聘37人,限制户口及民族15人;2019年公开招聘78人,限制户口及民族31人。

  感谢你们对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10月29日

  (注:办理结果:A类;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