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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发布日期:2020-03-04 浏览次数:

石齐鹏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屏边县第九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完善逸情湾湿地公园灯光工程的建议》第44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由于屏边公路分局原老办公区靠逸情湾片区属逸情湾房地产开发商用地,我局将积极同开发商沟通对接,在该项目规划审批中着重提出夜景灯光、绿化和美化等要求,进一步完善该片区灯光亮化工作。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7月31日

  

  (注:办理结果:C类,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