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自飞委员:
你在政协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滴水苗城环境卫生保洁和河道管理力度的建议》的第49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滴水苗城建设得到了上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和关注,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来游客,加大对苗城环境卫生的管理力度,营造干净整洁的苗城形象十分必要。我局已将滴水苗城片区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城市物业管理范围,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蒙自安安物业有限公司屏边分公司对滴水苗城片区环境卫生及河道进行日常保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对安安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考核,确保县城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严格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屏边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加强环卫宣传教育,使居民乱倒乱扔垃圾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最后,感谢你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9月1日
(注:办理结果:A类,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