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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人民政府对州第十二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发布日期:2019-10-10 浏览次数:

武艺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第十二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屏边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资金缺口的建议》的第22号建议,已转交屏边县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州级交办人大建议22号后,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4月25日,分管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常务副县长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商议办理工作;5月7日,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卫健局组成核查组对和平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资金缺口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和平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于2016年2月24日公开招投标,竞标价格为536.73万元,2016年3月动工,2017年3月竣工并正式投入使用,项目结算总投资584.17万元,超出竞标价的8.84%,现欠资68.67万元(与审计结果为准)。

  目前,现场审计已结束,分别于8月1日、8月8日分两次将初审结果反馈建设方,待建设方确定结果后即可出审计报告。审计结束后可拨付中共青年基金会资金45万元。下一步,屏边县将努力争取协调相关资金用于支付剩余缺口资金,使我县的医疗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感谢你们对屏边县人民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