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云海等代表:
你们在屏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白河集镇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的建议》第60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我局已委托设计单位完成《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实施方案(2016-2020)》(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于2017年4月21日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实施方案》中已规划建设白河镇集镇垃圾处理厂及污水处理项目,并计划配置垃圾箱、垃圾车、垃圾桶等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将白河集镇的垃圾统一处理;计划分别于白河集镇及四寨集镇建设两座污水处理厂,将集镇生活污水收集后进行有效处理。
2.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2016年和2017年我县到位资金共1340万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批复,白河镇分配资金为110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农村收转运设施采购和1个集镇公厕、10个行政村公厕的建设。今后我局将积极争取农村人居环境上级资金,并协同白河镇人民政府解决好人居环境治理问题。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19年7月25日
(注:办理结果:B类,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