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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自然资源局对县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闭会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发布日期:2019-12-04 浏览次数:

杨国彬代表:

  你在屏边县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底咪、期咪、坐斗脱贫攻坚公路建设取料点审批的建议》的闭会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河州屏边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屏发改发〔2016〕286号)中批准的项目范围,屏边县7个乡镇的村组道路建设已纳入屏边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交通运输局、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已向我局提出申请,并于2018年4月28日经屏边县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后该项目临时用地需求已全部保障。结合新现镇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底咪、期咪、坐斗脱贫攻坚公路建设取料利用现有合法矿权小水井进行保障,不再另行批准。

  感谢你对我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8月26日

  

  (注:办理结果:A类;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