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玉书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屏边县第九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危房改造(修缮加固)质量、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力度的建议》的28号提案,县人民政府已转交我办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县扶贫办收到提案后,充分发挥协调配合监督职能,将贫困户住房保障工作作为脱贫摘帽的一项重点难点任务,主动配合监督住建、财政等部门全面做好农危房改造质量、资金使用监管工作。
一、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多方联动监督。加强乡镇党委政府、村委会及驻村工作队、施工队、农户“四级联动”,动员驻村队员、村干部、农户全程参与施工、监督,对存在危房隐患和危房改造质量不达标的情况及时反馈给乡镇及住建部门,由乡镇和住建部门进行核查核实,切实做好查缺补漏工作,确保住房安全全面保障。
二、加强统筹整合,确保问题及时整改。统筹组织力量,定期不定期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危房改造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加强排查监测,确保住房安全稳固。以每月排查监测为抓手,加大对农危房改造(修缮加固)质量、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力度。截至目前,屏边县完成投资3.46亿元,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4982户,其中,拆除重建7031户,加固改造7951户,“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改造6791户,经住建部门认定,已全部达到“遮风避雨,保证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要求。
感谢你们对我办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11月8日
(注:办理结果:A类;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