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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交通运输局对政协屏边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发布日期:2020-03-04 浏览次数:

潘姝霖委员:

  您在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屏边县公交车开通手机微信支付功能》第40号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办理,现回复如下:

  屏边县于2014年12月10日开通公交车,极大方便本县广大市民和外来人员的出行,出门乘公交车成为屏边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因屏边公交车实施无人售票,乘车之人常常会出现身上没带零钱的情况,还得很麻烦的跑去换零钱,为了更方便广大民众乘坐公交车,建议开通屏边公交车手机支付的功能。

  随着第三方支付平台技术日益成熟,移动支付已经渗透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您提出屏边县公交车开通手机微信支付功能的建议,我局已和屏边红达城市公交有限公司进行对接,由于红交集团实行企业改革,屏边红达城市公交有限公司改革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企业,目前暂无资金支持安装支付平台,暂无安装意向。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8月30日

  

  (注:办理结果:C类;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