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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交通运输局对政协屏边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发布日期:2020-03-04 浏览次数:

潘姝霖委员:

  您在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全县自然村道路提质改造力度解决“最后一公里”助推脱贫攻坚的建议》第38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建议:1、将自然村道路提质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2、自然村道路适时维护;3、对自然村道路开挖路边沟排雨水;4、对自然村道路路面提质,铺砂石等。在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目前我局正在逐年加大对自然村道路建设力度特别是2017年底实施的屏边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我县重点项目,是全县2019年实现脱贫“摘帽”的关键,是与全国人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的坚实基础。项目是国家开发银行针对全省129个贫困县安排的扶贫项目,通过《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河州屏边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屏发改发〔2016〕286号)立项建设,计划总投资5.25亿元,其中:于2016年12月获批国家开发银行中长期贷款4.2亿元、企业自筹1.05亿元(项目资本金)。按照借款协议约定,目前已经到位资金1.1亿元。本批次项目共计137个项目646.6公里,涉及全县5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36737贫困户的便捷出行,分38个标段实施,合同总价款4.8192亿元。受银行贷款资金影响,项目暂缓实施,现我局正配合县扶投公司向上争取放款,力争早日恢复项目施工。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8月30日

  

  (注:办理结果:A类;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