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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对县政协提案第2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发布日期:2019-12-04 浏览次数:

吴红昌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屏边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玉屏镇前进至新农村委会公路建设纳入2018年全县交通规划项目建设的建议》的第26号提案,已转交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玉屏镇属于县城所在地,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玉屏镇不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全镇除新农村委会外,其余村已基本实现镇村一小时经济圈的交通网络格局。在收到你们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但由于玉屏镇前进至新农公路尚有4公里多地段位于屏边县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因此,无法将该公路建设纳入2018年全县交通规划项目,加之县级财力匮乏,无力筹资给予解决。我局已积极向省、州请示汇报,待今后若有相关政策,将优先上报给予解决。

  感谢你们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