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灵等委员:
您在政协屏边县第九届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国家扶持政策落实力度的建议》的第62号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屏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的培育、成长和壮大工作,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努力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较好的服务平台:
一、有关政策扶持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州经济持续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红政发〔2017〕8号)精神,我县制定下发了《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屏政发〔2017〕33号文件。2014年-2017年,我县共帮扶小微企业369户,下拨补助资金1107万元,带动就业人员超1900余人;2017年完成申报贴息贷款发放企业4户(福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屏边县孝亮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屏边传波特色食品厂及屏边亲缘山羊养殖场),贷款金额合计200万元(每户50万元);完成拨付贷款贴息43500元。
二、2018年工作情况
一是我县2018年微型企业贷款任务100万元,现已完成11户微型企业自行申报工作,待金融部门初审,预计10月底完成会审;二是根据2017年《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屏政发〔2017〕33号)及《屏边县委 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屏边县进一步抓好政策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屏办发〔2017〕58号)文件精神开展工作;三是为我县符合县级相关奖励政策的云南大围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等17户企业申报奖励资金42万元,相关请示文件已上报政府待批准拨付;四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8〕5号)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23条措施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我局根据职责提出了涉及工业、商务和信息化方面的相关意见报发改局汇总待县政府审核制发。
三、我县发展中小微企业主要工作考虑:
(一)大力推进全行业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1、加大行业结构调整,发挥我县生态优势,重点发展具有资源优势的药材加工业、畜禽加工业、果蔬加工业、制茶业等,力争在这些领域建立起我县的比较优势;2、加快产品结构的调整,逐步提高中高档产品的比重,大力改造传统食品工业,提高产品附加值,不断开发适合现代消费趋势和饮食文化的产品,优化产品结构,充分发挥屏边“青山绿水”的生态优势,大力发展有机、绿色、无公害食品等特色产品,以天然品质取胜;3、通过联合、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方式,推动和扶持各种体制的企业发展壮大,使之成为我县工业发展的骨干力量,引导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高产业集中度;引导广大中小企业,看准市场、准确定位、弘扬特色,走精、专的发展路子。
(二)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1、引导企业增加科技开发投入,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提高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科技含量,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2、加大农副产品生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积极培育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现代企业人才;3、加强企业品牌创建,大力实施品牌化战略。积极引导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加大品牌产品的宣传力度,尽快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及较强竞争力的区域性产业品牌和企业品牌,形成品牌效应。
(三)增强工业与农业互动作用,构建农产品产业化新格局。
1、大力发展和培育龙头食品企业,在广大农村、城镇或工业园区构建原料、加工、销售一体化的新兴农副食品产业;带动农民根据当地特点和优势,开展适应食品工业加工需要的区域化种植和规模化养殖;2、鼓励大中型食品企业以多种形式与农业结合,把原料基地作为“第一车间”来建设,充分发挥屏边的生态优势和生物多样性优势,充分发挥食品工业对农业的反哺作用,促进工农互动融合延伸成为大食品产业的新型发展模式。
2、为加大服务协调力度,我局在农副产品加工等民营企业申请立项、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尽力做到:1、加快企业直接融资进程,争取实现企业直接融资有大的突破,着力解决工业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2、认真落实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扶持对象创办微型企业有贷款需求的,帮助协调有关银行给予10万元以上银行贷款支持。
感谢您对工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苗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