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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提案第56号的答复

来源: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发布日期:2019-12-04 浏览次数:

石齐鹏(等3人)委员:

  你在政协屏边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屏边县垃圾处理厂重新选址建设的建议》第56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局现已将现垃圾处理厂存在问题向县人民政府作了报告,县人民政府原则同意重新选址、规划、建设新的垃圾处理厂。

  二、我局多次协调县国土局、交通局、林业局、水务局、玉屏镇等单位、部门对新的垃圾处理厂开展前期选址工作,现已基本确定新的厂址,目前正在开展征地、拆迁、规划等工作。

   三、待征地、拆迁、规划工作完成后,初步设计将在新址建设一座利用热解工艺日处理60吨生活垃圾的垃圾处理厂。

  感谢你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