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学蓉等代表8人:
你们在屏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小街子村路口占道经营问题的建议》第7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7月9日,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由我局牵头负责,玉屏镇人民政府、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院5人、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法制办、县消防大队、县人居办、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县电视台、县信访局、电力公司等多部门联合配合,对在小街子、摆依寨岔路口范围内的简易彩钢瓦铁皮房、遮阳伞、水果摊、烧烤摊、临时贩卖蔬菜、农副产品的个体经营户、农户等约30户违章占道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取缔,并建立长效管控机制。
感谢你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