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会等代表:
你们在屏边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马卡村委会太阳能路灯安装的建议》第29号建议,已转交我镇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马卡村委会太阳能路灯安装的建议,新现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交办会议,多次实地走访,查看村民居住情况及街道规划建设情况,积极采纳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制定了办理计划,根据马卡村委会的实际情况,结合新现镇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对马卡村的规划建设。镇扶贫办于2018年6月投入资金30余万元,对部分村寨的路灯进行了安装,共计66盏,并将其余路灯的安装列入扶贫规划内,下一步将逐步建设安装完成。路灯的安装极大地方便了老百姓的出行安全问题,村容村貌得到提升,马卡村委会通行条件也变得更好了。
感谢你们对我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