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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对县人大代表建议第55号的答复

来源: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发布日期:2019-12-04 浏览次数:

梁丹代表:

  你在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非四类重点对象农危房改造资金扶持力度》的第55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于2018年3月29日下达的2018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已安排了2213万元用于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同时,今年我局将会同住建部门、各乡镇共同积极向上级争取专项资金对我县的支持,进一步加大我县农危房改造的投入力度。

  感谢你们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