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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屏边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对屏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发布日期:2019-12-04 浏览次数:

杨国安委员:

  你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热区办人员编制的建议》(第14号提案),已转交我办办理。我办接到提案后,高度重视,专门就该提案所提问题进行了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加热区办编制的问题

  (一)李克强总理在2013年11月1日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加之全县事业编制总数的增减是由上级编制部门管控,目前县内已无空余编制可以调剂使用。

  (二)根据《关于重新确定农业系统事业单位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和事业编制的通知》(屏机编办发〔2009〕16号)文件精神,核定热区开发办公室事业编制6名;《关于将原县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事业编制划入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下属事业单位的通知》(屏机编发〔2016〕1号)文件精神,决定将原县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10名事业编制划入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划入热区开发办公室1名。目前,我县热区开发办公室已核定事业编制7名,实有事业人员7名。

  二、关于招收应届毕业生的问题

  目前,我县热区开发工作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县编委已按要求核定了人员编制,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定具体岗位上报人社部门审核后招录。

  感谢你对我县机构编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共屏边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