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屏边县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对县政协提案第69号的答复

来源: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发布日期:2019-12-04 浏览次数:

朱昔江等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九届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提升人居环境治理经费投入的建议》的第69号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7年我县共计投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治理经费6713.7万元,其中县级发行债券用于提升人居环境建设资金1500万元,环保投入1489万元(争取上级资金1363万元,县级财力投入126万元),河湖治理方面县级财力投入193.7万元,城乡绿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污水处理等投入3531万元(争取上级资金116万元,县级财力投入3415万元)。2018年县财政局将会同县发改、环保、住建、各乡镇共同积极向上级申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项目,努力争取更多上级专项资金对我县的支持,从而加大我县城乡人居环境改善资金的投入力度。

  感谢你们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县财政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