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珊珊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屏边县第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保护南溪河生态用水的建议》的第63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屏边县各河流上所建水电站影响河道生态用水的问题,在近年来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各级、各部门也高度重视。县水务局每年都安排人员对屏边县境内河流上的电站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南溪河部分电站不按规定下泄生态流量,导致河道枯季流量较小,水生态功能受到影响。为此,水务局与环保局于今年1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强化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监督管理的通知》(屏水联发[2018]1号)文件,要求各电站必须满足维持区域河道的生态用水需求,在建设及运行中必须保证按10%的下泄生态流量。并强化河道生态用水监控设施建设,特别是水位和水量等定量监控设施建设,各水电站要在今年以内完善下泄流量监控设施建设,按要求有效接入监控系统,并确保监控设施的长期可靠运行。通过河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等为抓手,在运用科技监管手段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切实落实好河(段)长的职能职责,加强对取水对象的取用水管理,检查水电站工程坝址处下泄流量的工程措施、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发生异常变化。对生态问题突出、社会反映强烈、整改措施不力的水电站,以河长办名义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的水电站,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至2018年7月底全县所有水电站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已安全完毕投入使用,欢迎各位委员使用该监测系统对电站生态流量下放进行监督。
感谢你们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