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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对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第85号的答复

来源: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发布日期:2019-12-04 浏览次数:

付庭标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屏边县第九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县民族小学路段进行分时段交通管控的建议》第85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保障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促进中小学生的安全健康成长,自收到提案后,屏边县公安局高度重视,从保障民生高度出发,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排查。联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6月5日对县民族小学路段周边道路情况进行排查,全面了解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状况、交通流量、安全隐患及道路交通设施的设置情况,决定在屏边民族小学路段设立“早上7:00-9:00,中午11:30-12:30”单向通行标志标牌,实行放学高峰期单向通行管理。

  二是加强路面管控和交通秩序整治力度。结合接送学生车辆出行时间、路线和高峰时段,进一步加强路面管控力度,在道路高峰期派驻民警加强对单向通行车辆的交通指挥和疏导,防止出现拥堵现象。同时,每天抽调警车2辆、20名民警、协警,早8时至晚9时在城区开展日常巡逻查处,发现违章停车的一律拍照查处;发现摩托车占用小车位停放的一律拖走暂扣,特别是加大校园周边巡逻次数和频率,形成整治格局常态化,加强震慑力,务求工作成效最大化。

  三是在依法严管的同时,充分调动校方、学生及家长的力量共同维护良好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宣传、引导并举,对学校老师、学生进行宣传和培训;依托“开学第一课”、“法制进校园”开展文明交通自律宣传,利用本地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例融入宣传讲解,教会学生“应做到什么,怎样做”。并针对不同中小学校门前交通秩序特点特别是家长机动车乱停放行为,进行有针对性的、倡导性宣传,由学生向家长传递文明交通理念,告知并提醒家长自觉避免机动车乱停放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对家长接送学生时车辆乱停放的行为,由民警依法严格处理后,将车牌号抄告校方,由校方核查并通过学生通报家长,通过交警严格管理,校方和学生协力,带动家长一道传播文明交通理念,自觉规范交通行为。

  感谢你们对我县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