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镇代表团:
你在屏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建议》第139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局已委托设计单位完成《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于2017年4月21日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实施方案》中已规划建设白河镇集镇垃圾处理厂项目,该项目选址
于四寨集镇与白河镇旧集镇的中间位置,便于将两地的垃圾收集转运后统一处理。
二、我局计划将屏边县各乡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通过EPC方式进行招投标建设,其中涵盖白河镇集镇垃圾处理厂项目,目前招投标工作正在进行中,计划于2017年底完成项目建设,届时白河镇集镇及村庄垃圾将得到有效收集处理。
感谢你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