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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镇人民政府对县人大代表建议第132号的答复

来源: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发布日期:2018-09-29 浏览次数:

罗文芬代表:

  你在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白河镇喜乐村委会豆私田小组、上期咪小组、大新寨小组安装太阳能路灯》的建议提案,已转交给白河镇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向你答复如下:

  关于帮助解决白河镇喜乐村委会豆私田小组、上期咪小组、大新寨小组安装太阳能路灯的建议,我镇已列入2017年白河镇整乡推进项目计划,待实施整乡推进项目时统筹推进。

  在此感谢你对镇人民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白河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