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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对县人大代表建议第7号的答复

来源: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发布日期:2018-08-13 浏览次数:

向长江等代表:

  你们在屏边县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大份子村灌溉沟渠修缮的建议》的第7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帮助解决大份子村灌溉沟渠修缮的建议。县水务局高度重视,按照建议所提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大份子村大雁沟全长7.9公里,灌溉面积270余亩;期科伍大沟全长8公里,灌溉面积300余亩。由于项目投资较大,仅凭县级财政投入,暂不具备建设条件,一时难以帮助解决。必须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及资金支持才能彻底解决项目区用水困难问题。目前,我们已将大份子村两条大沟建设列入水利发展“十三五”中小型灌区工程规划,待规划项目立项审批后优先安排给予解决。

      感谢你们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2017年7月12日